易县人民检察院
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再部署
2015年4月9日,易县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刚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何建刚检察长指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起点高、针对性强,目的是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正确行使。对开展好第二阶段工作,何检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两个责任”(即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相结合。党组和纪委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两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容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相结合。切实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排除办案干扰,能有效促进司法规范;三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检务公开工作相结合。要抓住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有利时机,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四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提高案件质量相结合。提高案件质量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最终目的,要以规范确保质量;五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队伍建设相结合。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的重要前提,二者相辅相承,互相制约,互相促进,要做到齐抓共管,确保专项工作收到实效。
会后,就此项工作的具体部署,何建刚检察长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细致安排。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