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审查听证会由第三检察部主任主持,由各案件承办检察官将涉案事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做了详细介绍。
参加公开审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按照公开审查的程序,对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均系偶犯、初犯,认罪态度好,且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意对三起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会后,参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易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会,能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与透明度,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4名拟被相对不起诉人检察院采取宽严相济的措施进行挽救、教育,既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开展听证会价值在于让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提高司法案件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措施,也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
“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的体现。对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机制,推进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